车辆在静止遮挡号牌,属于一种违法行为。《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1条规定: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应当机动车号牌,并保持清晰完整,不得故意遮挡。第95条规定:对于上道行驶的车辆,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,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,对车主进行行政处罚,扣9分,罚款200。
上道行驶的车辆,应当理解为行驶和停放两种状态。停放是行驶的一种状态。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以后,又可以称为行驶资格登记。那机动车就可以说“已经出生上户了”,那它必须有自己清晰的身份信息。任何人不得涂改污损或者遮挡。
所以机动车驾驶人员,日常一定要保持机动车的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和污损。这也是一个道路交通参与者的职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