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次记分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。有违法行为(非实习期)的机动车驾驶人员,应当在15日内携带个人身份证及机动车驾驶本,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,参加为期7天的交通安全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学习。
根据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法律规定,饮车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本并处以1000或者是2000元以下的罚款。因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以15天以下拘留,处罚金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并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醉酒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,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