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注意了,驾考又有新规了!
此前,上海市驾培行业全面推行新版《驾驶培训合同》。这也意味着今后报名学车必须采用新版合同。很多学员好奇新老《培训合同》有何不同?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说一说。
1 两种付费服务方式
新版《培训合同》将“费用与支付方式”分为“先学后付”方式和“预收费用”二种,由学驾人自主选择,旨在考虑满足不同学驾人的需求,体现个性化的服务。
2 增加“培训内容 学时以及自主选择”条款
新版《培训合同》根据《大纲》要求,明确了四个教学部分的培训内容 学时,让学驾人知晓每个环节培训内容及学时。同时,增加了学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培训时间 教练员或者选择由培训机构安排培训时间 教练员两种方式。
3 增加“培训流程与预约考试学时要求”条款
“先学后付 计时培训”是一项新的服务措施,自主预约考试实行后,应完成多少学时再预约考试,新版合同中进行了统一和明确,以确保培训质量,维护正常的培训与考试秩序。
4 增加“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地址”条款
考虑到上海90%的培训机构不具备自有训练场所,需要进不同的经营性教练场进行科目训练,故增加本培训机构进驻经营性教练场的地址。
5 进一步明确“培训机构 学驾人的权利义务”
在新版《培训合同》中,对明确选择“先学后付”的学驾人,有自主预约培训时段 自主选择教练员的权利;明确学驾人若发现教练车未经检测合格 不在规范训练场地 路线 时间提供培训等问题,可以拒付学车费用。
明确培训机构应提供教练员信息,方便学驾人选择教练员;如造成学驾人信息的泄露,应承担责任;应如实记录培训全过程,对培训数据的真实性负责,并提供查询服务;在学驾过程中发生违法记分或事故,由培训机构负责;培训机构必须开具发票。学驾人自愿投保的应及时投保;按规定及要求,对学驾人进行结业考核,发放《结业证书》。
6 明确培训机构和学驾人双方的违约责任
明确培训机构 学驾人双方在履行培训合同时,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其应承担违约责任。按照合同明确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,结合不同违约情形,设定继续履行 补救措施 支付违约金 赔偿金等四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。
可见,学车不论难度 价格 时间 政策上的变化都让人捉摸不定,大体上,学车还是越来越严,成本(时间+金钱)越来越高,考试越来越难。
从网上流传合同范本可见,若理论培训费820元,两种模式学车价格分别为:
预付费用
820+320+5920=7060元
先学后付
820+80*4+150*(16+24)=7140元
而这还不包括体检费 考试费,先学后付更未包括节假日 高峰时段训练增加的费用,以及增补学时的费用。若以此计算,学车拿证总费用轻松破万!
虽然目前相关部门未给出建议或明确定价,但已有不少获悉教练早已表示:低价学车将一去不复返!
差几天报名,价格就可能差两千;或者差几天报名,考试时间可能差一两个月......这样的趋势下,考驾照还是越早越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