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位从保险公司离职的熟人说:遇到大修的车,都是诱导客户“报废”,公司既能省钱,还能得到“灰色收入”,只不过忽悠车主的成本高了。
保险公司认定汽车报废是按“价值论”计算的,而车管所认定汽车报废是按“使用论”计算的,“此报废非彼报废”,猫腻就在其中!
如果一辆车的价格是10万,出事故了,要11万才能修好,那保险公司怎么赔付?
99%的保险公司会诱导客户“报废”,并告诉车主:大修的车,尽管能开,但安全性能下降,严重时会有生命危险,与其赌命,不如拿钱换车。
当车主内心动摇时,他们会抛出同车况最低的二手车价格。
但别做太高的指望,10万的车,保险公司给5万是良心,给4万是诚心,给3万就得摸着良心。
作为车主,别想拿11万去修车,因为他们不会做赔本的买卖,就算保险公司破天荒愿意花钱修,他们也只会出小头,车主还是得破财出大头。
另外大修的车,安全问题会让人膈应,最后只能妥协签下报废流程,拿钱留车走人,“报废”车就属于保险公司,至于后期怎么处理,已经跟车主没关系了。
有人会问:为什么报废的车,保险公司修好后还能在市面上跑?车主还能要回来吗?
为什么车管所和保险公司认定报废的标准不一样?
为什么“车辆报废”,保险公司和车管所的认定标准不一样?
先看车管所是怎么认定“车辆报废”的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四条规定: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,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,有不同的报废标准。
2021年根据车辆最新“报废”规定:取消了对非营运轿车行驶年限的规定(以前是10年),如今家用5座轿车以及6、7座SUV、MPV,达到60万公里后,车管所引导报废;未达到60万公里数,但年检未通过,且脱检三个周期就会强制报废。
车管所以“使用论”定废:如果不能通过年检,说明汽车有安全隐患、或者排气不达标等,影响正常使用,这时就会引导报废。
但这个规定看似有道理,实际上值得商榷,有些车主对车辆年审敢怒不敢言,可以说是深痛恶!
如果汽车达到60万公里,年审不通过也就罢了,但私家车不可能轻易跑到这个数,有些车跑十几万公里年审可能就过不了,甚至要报废,你说气不气!
如果车主不按标准流程报废,或者将车辆丢弃或者变卖,后果很严重的:
1、驾驶证换证或者年审,就会被卡。
2、如果驾驶未过年审的车辆上路,将面临200-2000元不等的罚款,通过天眼、大数据一抓一个准。
3、最严重的还会吊销驾驶证,终身禁驾都有可能,最后汽车还被拖走强制报废,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车主自己承担。
再看保险公司是如何鉴定“车辆报废”的?为何是看“价值论”?
新车发票价格10万,一年后贬值到7万(也就是残值),保险公司就根据汽车残值来计算保险费,也就是按7万来投保。
当出现重大交通事故,汽修店定损的维修报价达到11万,这个远远大于汽车投保的价值,而保险公司接受的维修价格上限就是残值7万的60%,4.2万。
这时候保险公司给出2个方案:
第一种:顾客拿3万+取走“废车”
新车10万,一年后无事故的二手车卖7万(保值率70%),但保险公司认定“报废”,这车最多给你3万(保值率30%),车主可以把车拿走,但终止保险合作。
第二种:顾客拿5万+留下“废车”,
保险公司给5万,因为超过投保金额的60%,就会把“报废”的车留下来,车主需将车过户到保险公司,后续当废铁,或者按零件卖,都跟车主无关。
这时候车主被保险公司一顿洗脑后,修车的欲望大大降低,如果选第一种又觉得大亏。最后基本都会选择第二种方案,拿钱留车,车就成了保险公司眼中的“废车”,而不是车管所认定的废车。
只要车主完成过户手续,车就属于保险公司,车主就无权过问处置细节,哪怕改天在大街上遇到被大修的爱车,也只能行注目礼。
为什么保险公司会倾向第二种“拿钱留车”的方案,到底有什么猫腻?
熟人说出了内幕:这辆车保值是7万,但汽修店定损,给的维修价格是11万,远远超过60%的红线,保险公司绝对不会维修。
按第二种方案,只用赔偿5万元,节省了6万,另外将“废车”回收,他们还有利可图。
具体方式有这3种:1、当废铁卖;2、卖给汽修店,维修后进入二手市场;3、保险公司委托汽修店,拆散零件来卖,因为汽车零整比会让车发挥余热。
以奥迪为例,A4L的汽车零整比达到400%,意思是一辆新奥迪,拆散卖零件,价格足足有新车的4倍。
之所以保险公司鼓励车主拿钱留车,猫腻就在这里,汽车撞得稀烂,但身上还是有很多宝贝,比如说原厂EA888发动机,少说价值2万块,这个一转手就是钱。
另外需要指明,汽修店定损的11万价格,一定是虚高的,因为他们也要赚钱,如果是保险公司自己找渠道修,可能3万就能搞定,这其中的差价会让你怀疑人生,等汽车修好了,卖到二手市场,不说卖7万,卖个6万是妥妥的,最后保险公司算一个帐:给车主5万+维修3万-回收6万=2万,相当于只承担了2万块钱,这个比第一种方案还省1万。
不论保险公司是拆散卖零件,还是打包卖给汽修店,中间都是有利可图的,所谓无利不起早,因此保险公司才会不遗余力诱导车主“拿钱留车”。
如果保险公司“强制\"诱导车主报废,可自己又不想报废怎么办?
永远记住:只要不是车管所鉴定的“报废”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认定爱车“报废”。
保险公司诱导车主报废给的方案,给钱+保险公司留车,就是为了榨干车的残值,但凡有利可图,就规避不了。
如果车主不想报废,怎么办?
完全可以拒绝,车属于车主的合法财产,只要自己不签字,谁都别想动车,最好的处理方式是“多要钱+车主留车”,找熟人汽修店定损,按这个价格协商赔偿,然后把车提走自己花钱修。
如果,保险公司拒绝赔付,该怎么办?
那么懂一点不在赔付范围的保险常识是有必要的,最起码不会被他们忽悠!
常识科普:保险公司,有些情况是不会赔付的,见下面8种情况!
以上不赔付的情况,你有遇到过吗?
写到最后!
爱车不幸被保险公司认定为“报废”车辆,车主是弱势方,因为老百姓没有他们懂“门道”。
如果车主想省心省事,就拿钱+放弃车;如果想省钱,就拿钱+自己修车。
毕竟对于老百姓来说:买辆车真心不容易,能修好就不要轻易换,因为换车费钱!